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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在社区建设中要有所作为
发布日期:2012-05-20 阅读:373

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城市工作的基础和重要载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把各方面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强大的合力。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参加单位的各民主党派,在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城市管理网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大有作为,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承担六项职能。城市基层组织体制改革以后,居委会统一改称社区居委会。近年来大多数社区建设取得了成效,社区理念在规范建设中不断强化。自治能力有所提高,自治体系得到完善,自主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目前在社区建设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现实工作中政府部门过多干预社区工作,社区事实上成为政府工作的一个执行机构,承担了多项行政性事务。二是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低、专业知识贫乏,人才流动较大,人手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工作经费紧缺,严重影响社区建设和管理。四是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忙于应对具体的行政事务,社区服务职能发挥不够。五是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和物管企业缺乏有效协调。六是城郊结合部的管理薄弱。

  随着城镇化和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新形势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指出,“十二五”期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强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社会网络体系,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作为拥有人才和智力优势的民主党派组织,要在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建言献策,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民主党派组织可通过建立联系社区制度,与社区结成帮扶对子,派机关干部到社区蹲点,帮助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民主党派组织要积极发动广大成员,特别是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成员利用自身优势,通过议案、建议、提案、社情民意反映等形式,促进解决社区工作困难,关心支持社区建设。围绕社区建设建言献策,推动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下放权力,还权于民,重心下移,从管理主导型转变为服务主导型,为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促成建立多元的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

  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区建设的物质基础,是建设“有形”社区,增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的载体。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收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助,逐渐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机制,加大对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解决社区基础设施缺乏问题。同时,要发动驻社区单位,开放设施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民主党派具有联系面广的优势,要积极动员有实力的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建设。

  三、在引导培育和发展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方面多做工作。

  由于长期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社区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发育迟缓,社会机制不健全。实践表明,社区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在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缓解社会矛盾冲突方面起着重要的润滑剂作用。应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民间组织的壮大和居民参与意识的提高,把大量具体的社会事务交由社区民间服务组织承担,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活动的正常开展。民主党派要引导非公有制社会服务企业进入社区,实行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创新履职载体,服务和谐社区建设。

  要发挥民主党派联系广泛的优势,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作用。探索开展党派成员进社区活动,整合社区统战资源,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并进行政治引导,发挥党派成员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创新和完善收集反映社情民意机制,收集反映社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以促进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引导和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关心和参与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帮困、支持社区建设等各种活动。

  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创社区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姜刚杰,九三学社贵州省委专职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