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文化需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戴木才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公民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首先,公民道德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它充分地肯定“善”的价值,并提倡科学的价值理想;它着眼于社会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及其共同规范;它强调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公正与和谐;它高度关注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它倡导积极参与社会合作与实现个人自我完善的辩证统一。因此,它以科学的价值追求为实践指向,以“善”的行为规范为基本形式,为人们的思想道德和行为选择提供价值支撑和价值导向,从而增强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形成全社会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力。
其次,公民道德能够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它以“正当”、“正义”、“应当”等价值准则,为公民的行为选择直接提供合理性的支撑。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支撑会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使创新、竞争、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共生等和谐思想的时代内涵,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守的准则,既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形成一种激励人们前进的动力,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又可以凝聚社会民心、提升社会文化精神,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精神资源。
再次,公民道德能够有效调节社会人际关系。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活动和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除了用法律维系利益关系上的公平与和谐,公民道德对于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调整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消除矛盾激化的潜在因素,从而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理顺情绪、凝聚力量、协调行动,形成谅解宽容、和睦相处、友爱向善的人际关系,构筑良好的人际环境。
公民道德建设要适应和谐文化建设的新要求
第一,要坚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道德与法律,是治国安邦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重要手段。它们既在内容上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又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作用,还在实施中相互凭借、相互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法治社会,也是道德社会,既要注重法治,也要注重德治。要使多样化的道德观念具有相对统一的、可行的评价标准,使道德建设更具有实效性,使公民道德建设发挥“软约束”的同时有着“硬约束”的功能,使公民道德建设与现代法制建设、现代社会管理融为一体。要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切实把道德建设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使“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共同发挥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作用。
第二,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道德的劝导力、影响力和覆盖面。和谐文化中的公民道德,应该具有广泛的包容性,既不能因为人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具有层次性、多样性和差异性,而降低甚至否定先进性要求,也不能不考虑人们思想道德状况的层次性、多样性和差异性,简单地用一个标准要求所有社会成员,而是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思想道德观念,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观念,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观念,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观念,团结和引导亿万人民积极向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在尊重差异中积极扩大社会共识,在包容多样中努力增强道德共识,从而进一步扩大公民道德的影响力、劝导力和覆盖面。
第三,坚持把注重效率与维护公平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道德价值观。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的公平正义特征,必然要求公民道德建设“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要把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全社会形成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把效率与公平结合起来,使每个公民既有平等参与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维护道义公平和制度公平。(《光明日报》责任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