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的现状、障碍及对策探析
俞 毅
摘要:伴随着《海峡两岸金融合作监管备忘录》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相继签署及落实,两岸双向投资的大门也随之正式开启。本文在回顾大陆企业对台投资历史进程及现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大陆企业对台投资所面临的主要困境与挑战,最后提出了推进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大陆企业 对台投资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与台湾的经贸关系发展顺利,现在大陆是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以及顺差的来源地,台湾也是大陆的第五大进口市场,近年来伴随着《海峡两岸金融合作监管备忘录》(2009年)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的相继签署及落实,两岸经贸合作中的投资已从单向到双向、从单一形态到多元化形态、从内循环向产业链合作的方向发展。
一、 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的历史进程及现状
(一) 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的历史进程
从双边进出口贸易关系的产生、维系到资本项目的相互投资是两岸经贸合作关系不断平衡、不断升级的写照。自祖国大陆的改革开放起,台商就积极投资于大陆的制造业,到2010年11月底,台商对大陆投资项目达到82788个,大陆实际利用台资517.5亿美元,占大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5%,但同期大陆对台湾的直接投资则经历了从 被“禁行”到“松绑”,再到正式实施不断推进的曲折过程。
1.对台投资的禁行阶段。从1979年到2001年间,台湾当局严格禁止大陆企业直接投资台湾,两岸投资出现了严重失衡的现象。该期间受台湾当局“三不政策”的影响,两岸的许多民间经贸交往均被严格限制与禁止。当时台湾当局不但严格禁止大陆资金进入台湾,而且明确规定两岸经贸往来只能经香港等第三地间接进行,但大陆对台资的流入则采取较为开放的姿态,所以这一时期两岸间的投资主要呈现间接、单向、不对等的局面。
2.对台投资的松绑阶段。2001年到2008年间,台湾当局开始为大陆企业的入岛投资松绑,逐步开放陆资的入岛投资。
3.对台投资的真正实施阶段。2008年至今,台湾当局正式放开大陆企业的入岛投资,大陆对台投资的进入了真正实施阶段。此阶段的主要标志为:第一,2008年5月台湾当局提出了欢迎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的“爱台十二建议”。第二,
表1 1979年至2010年台湾地区对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的政策演变以及两岸相互投资情况
阶段 | 台湾对大陆企业对台投资政策的演变 | 大陆实际利用台资 的金额及比重 金额单位:亿美元 | 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的阶段描述 |
1979~2001 禁止阶段 | 严格禁止;第三地限制 | 1989年 1.6(4.7%) | 间接 |
2001~2008 松绑阶段 | 2001.8 三阶段循序开放 | 2001年 29.8(6.4%) | 没有真正实现直接对台投资 |
2002.1 开放58类服务业项目 | 2003年 33.8(6.3%) | ||
2002.2 取消第三地限制 | 2005年 21.6(3.6%) | ||
2002.8 有条件开放对不动产的投资 | 2007年 17.7(2.4%) | ||
2008~至今 正式登陆 | 2008.5 鼓励大陆企业到台投资 | 2008 年19.0(2.1%) | 对台投资逐年增长 |
2008.6 分阶段实施人民币在台兑换业务 | |||
2008.7 开放QDII投资台股 | |||
2009.11 签署MOU备忘录 | 2009年 18.8(2.1%) | ||
2010.6 签署ECFA协议 | 无完整年度 |
资料来源:中国台湾网http://big5.chinataiwan.org/twzlk/twjj/gk/
(二)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现状
1、投资规模小,发展缓慢。
虽然2009年7月以来两岸投资关系结束了单向、间接的时代,但是两岸相互投资的结构、规模、发展进程等方面均存在着巨大的改善提升空间。
大陆企业对台投资情况与其“走出去”战略蓬勃实施的总体态势不太相称,例如,2010年,大陆对外直接投资的总金额达到了590亿美元,对外投资的地理方向遍布全球,涉及亚、非、欧等各方位,且同属中华区的港澳地区已经成为大陆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向。但大陆对台湾的投资仅占2010年大陆对外投资总量的0.23%,而且单个项目的的投资额也较小,据台台湾“经济部”统计,到2010年11月底,台湾共批准大陆企业对台投资101项,投资金额1.35亿美元,平均投资规模只有100万美元,显然大陆企业对台投资仍处于试验性的小型投资或以个人或自然人名义投资为主,这与台商对大陆投资的总量与规模形成严重的失衡与不对称状态。
2、投资结构层次较低,行业分布不均衡
据台湾“经济部”统计,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投资行业主要集中于通信、计算机、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的传统产业,但这些产业在台湾内部发展相对饱和,成本高,利润低,市场竞争激烈。真正的台湾优势产业,如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以及高科技等产业,大陆企业均均难以涉及。但台湾“经济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近两年侨商对台湾投资的前五大行业为金融保险与金融控股业,约占外商在台投资总额40%;电子零组件与电脑配件、电子产品,约占9.2%。但这些对来源于非大陆资本开放的投资领域却以危害台湾经济安全或冲击岛内本土产业为由而拒绝对大陆资本开放。台湾对大陆资本的歧视以及限制是造成大陆对台投资结构较低,行业分布不均衡的主要原因。
表2 侨商对台湾地区投资的前五大行业 金额单位:亿美元
行业 | 2009年 | 2010年 | ||
金额(比重) | 同期增长率 | 金额(比重) | 同期增长率 | |
金融及保险业 | 16.9(35.2%) | -52.1% | 12.3(32.3%) | -27.1% |
金融控股业 | 5.5(11.4%) | 681.4% | 2.8 (7.4%) | -48.1% |
批发及零售业 | 6.7(13.8%) | -31.7% | 3.9(10.2%) | -41.3% |
金属制品及制造业 | 3.2(6.7%) | -49.6% | — | — |
不动产业 | 2.5(5.2%) | -65.7% | — | — |
电子零组件制造业 | — | — | 3.5(9.2%) | 44.1% |
纸浆、纸及纸制品制造业 | — | — | 1.5(3.9%) | 1526.8% |
合计 | 48.0 | -45.9% | 38.1 | -21.0% |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台港澳司网站http://tga.mofcom.gov.cn/w/w.html
二、 大陆企业对台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与挑战
虽然自2009年6月以来,台湾当局已对大陆企业开放了100个投资领域,但大陆企业的对台投资仍面临着诸多障碍与挑战。
(一) 对台投资的主体及领域仍受较多的限制
到目前为止, 除了ECFA构架协议外,海峡两岸尚未达成及签署投资保障协议。虽然台湾有关方面正在审议大陆民众来台投资的许可办法, 并采取“正面表列”方法, 循序渐进开放陆资投资项目, 但尚未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 更没有制订保护大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条款。现在,台湾当局对大陆投资者的资格、投资影响、投资范围等方面仍设定了严格的限制。例如,在投资主体管制方面,台湾的《大陆投资许可办法》以涉及敏感性问题为由,规定大陆的138家国有企业中的9家军方投资企业不得入台投资,对其余的大陆国有企业则规定主管机构可以变向禁止其入岛投资。在投资领域方面,《大陆投资许可办法》则规定禁止大陆企业投资的主要领域有:经济上具有独占、寡占或垄断性的领域;政治、社会、文化上具有敏感性的领域;对岛内经济发展或金融稳定有不利影响的领域。这一领域限制较其他外资要宽泛得多。
(二)经营管理中的传统低成本优势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外向型经济取得巨大绩效的一个根本推力就是其低成本优势,但在对整体经济比我们更为发达、劳动力成本比我们更高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中,大陆企业的低成本将会被拉高。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929.9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95.6元,而根据台经建会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台湾岛内人均月薪为44453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为10059.7元,是大陆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倍,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2倍。同时,台湾地少人多,土地价格高、租金高。由于台湾对大陆投资的主要开放领域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行业对成本的敏感度较高,大陆企业入台投资必将面临岛内较高资源成本的挑战,需要重新审视成本与收益问题,做好新的动态平衡。
(三)台湾岛内市场狭小、成熟饱和所带来的挑战
台湾与大陆迥然不同的市场发展空间也是大陆企业对台投资所面临的主要瓶颈。以汽车产业为例,当前中国大陆的车企加速入台,但台湾汽车业本身就存在着市场狭小的先天不足。台湾全岛仅3.6万平方公里土地,2300多万人口,作为一个独立市场,是不可能支撑汽车工业自主发展的。另外台湾的汽车市场很早就开始对外开放,通用、福特,特别是日本汽车公司,早已尽数进入岛内,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类似的现象也同样存在于台湾的ICT市场、数字学习等市场。在台湾的不少产业领域,狭小、成熟饱和的市场构成了对外来投资者的巨大挑战。
(四) 两岸高端产业内部结构的异质性阻碍了大陆对台投资结构升级的步伐
大陆企业在高新技术方面的对台投资不仅受到现实政策的制约,而且在未来政策放开后仍会面临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内部结构的异质问题。台湾高科技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业、光电、精密仪器等行业,且以电子信息业为重中之重,这与大陆具有一定相似性。但从高新产业的内部侧重点来看,台湾的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侧重发展芯片、半导体等产业关联度大、附加值高的高端产品;而大陆地区则主要偏向以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主的附加值低的中低端产品,两岸在产业内部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大陆今后要想打入台湾高的同类新技术产业,就会面临内部结构升级的困难。
三、 推进大陆企业对台投资的对策建议
对台投资是大陆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海外市场的新内容,是建立两岸“全面、双向、直接”投资格局,实现两岸经贸关系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路径,要取得好的绩效,需要两岸及早携手规划。
(一) 在宏观上要继续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局
国共两党、两岸双方要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了这一共同政治基础,双方就可以继续营造经贸合作的良好环境。当前,两岸应把握ECFA签订契机,及早达成并签署投资保障协议,推动台湾方面履行承诺,继续放开陆资入岛投资项目,为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提供更广阔空间,最终实现两岸双向投资有序、全面、健康发展,实现两岸经贸关系由局部、单向、间接向全面、双向、直接的方向转换。
(二) 合理布局投资区位,提高投资绩效、降低投资风险
从投资的区位选择角度来衡量,台湾北部地区应是大陆企业投资的重点区域。台湾北部地区包括台北县、台北市、基隆市、桃园县、新竹县、新竹市及宜兰县,这些区域是台湾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台湾IT、生物技术以及光电产业的集聚地。同时,台湾北部属于深蓝、泛蓝阵营,政治氛围较好,投资安全性高。从提高投资绩效、降低投资风险的角度看,大陆企业可以将台湾北部地区作为投资的重点区域。
(三) 选择台湾地区鼓励投资项目作为重点投资领域
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应选择台湾鼓励投资项目以及台湾需求大的投资项目作为重点投资领域,这样不仅可以绕过诸多政策壁垒, 还可以规避与当地企业的竞争。目前,台湾当局对大陆开放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旅游、金融、文化娱乐以及房地产或不动产等新兴服务业。因此,大陆企业赴台湾投资,应以企业竞争优势为基础,以岛内政策规划为依据,寻找市场空隙,合理选择具有比较优势且岛内市场需求大的项目进行投资。
(四) 灵活选择投合资合作、收购兼并、非股权参与等投资资模式
对台投资的大陆企业可根据自身国际化经营的历程、资本运作的能力以及行业技术水平灵活采用合资合作、收购兼并、非股权参与等不同的投资方式。对国际化经营经验较少的企业可采用合资合作以降低初期投资的风险;对具有较强资本运作能力的企业可采用收购兼并的方式;对于在新兴产业方面具有一定技术能力的企业,则可考虑以技术出让等非股权方式。
(五) 逐步提升现有高新产业的内部结构,推动两岸在新兴产业方面的投资合作
随着大陆劳动力成本的逐渐提升,大陆企业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优势正在逐步丧失,新兴产业将成为对台投资的主要领域。具体可以结合大陆的“十二五”规划以及台湾的“黄金十年”规划,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加强与台湾企业的投资合作,采取自主创新与模仿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不断缩小在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子行业方面与台湾先进企业间的差距,把对台投资作为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内部结构的重要举措,最终形成互利互惠及相互依存的高新产业发展关系,共同促进两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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